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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2019年工作总结
2020-04-07 15:15:00  来源: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2019年,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在江苏省院和上海分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突出高质量和专业化,推进铁检机关转型发展,多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被评为2019年度省院机关“嘉奖单位”。

  一、主要成效

  (一)跨区划集中办理环境资源案件在不断探索中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3件158人,批准逮捕64件106人,不批捕25件4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56件378人15单位,起诉112件277人8单位,不起诉9件29人,同意公安机关撤回10件20人3单位。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工作有三个特色。一是案件质量较高。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强调检察官的亲历性。坚持适时介入重大案件,引导侦查。检察长、主管检察长多次带领检察人员勘查现场,与公安机关共同研判案情,明确侦查方向,规范侦查取证。今年以来,我院办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无复议复核、无捕后不诉、无撤诉、无判无罪情形。二是大案要案较多。审查起诉了冯友康等25人5单位跨境倾倒油泥污染环境案、国丰能源公司以及王家秀等22人倾倒飞灰污染环境案等公安部督办的一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在世界环境日,我院检察长与徐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同堂”办案,严重污染环境犯罪的20名被告人和5个被告单位均当庭认罪悔罪。三是办案效果较好。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办案与服务并重,办案中注重劝诫、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缴纳环境修复金,参与生态环境修复。在提起对冯友康等人污染环境案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时,与徐州铁路运输法院、睢宁县检察院、睢宁县公安局等6家单位共同会商,妥善处置危废油泥,督促被告人缴纳环境修复金150余万元。同时积极提供线索,支持、配合睢宁县检察院对县环保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该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省、全国法律监督典型案例。

  (二)铁路检察工作在平稳发展中呈现新亮点。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推进平安铁路、法治铁路建设。一是继续办好传统涉铁刑事案件。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7件35人,批捕24件30人,不批捕3件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6件64人,起诉45件65人,不起诉1件2人。二是认真办好涉铁新类型案件。高质量办理了涉铁两个“首案”。一个是涉铁网络诈骗“首案”。提起公诉后,4名被告人均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报道了此案,产生较大影响。另一个是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铁职务犯罪“首案”。铁路上海局集团徐州车务段员工司某某贪污案,经地方监委调查、我院审查起诉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开启了铁检机关反贪部门转隶后监检衔接协作新机制。三是精心办好涉铁公益诉讼案件。积极开展铁路线下安全隐患整治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7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10份,取得明显成效。

  (三)检察体制机制改革在积极推进中不断深化。把深化检察体制机制改革作为重要动力,助推铁检机关转型发展。一是不断完善司法责任制。落实检察官职权,明确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责任。执行入额领导直接办案规定,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长直接办案4件35人。强化对重点案件、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专项督查,健全案件流程监管机制。二是继续探索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以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为抓手,不断深化实践探索,积累跨区划检察工作经验。在省院李三顺副检察长指导下,就深化铁检改革进行深入研讨,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受到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视。三是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建立值班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等工作机制,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达55%以上。

  (四)信息化和“两房”建设在精心组织中有序推进。认真贯彻落实省院网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部署,协调推进“实体检察院”“网上检察院”和“掌上检察院”建设,积极做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涉密网络分级保护系统、检务保障系统、教育培训系统、“苏检掌上通”“苏检政务通”“江苏检察网”等智能、网络系统的运用和维护。与此同时,把“两房”建设作为重要工作,集中精力抓紧抓好。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工程持续有序推进。统筹规划,科学安排,协调推进配套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实现了工程整体效果与效率的有机统一。二是质量为本、安全第一,打造优质工程。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基建管理人员坚持每天多次现场巡查,全过程、各环节对建筑材料质量进行严格把控。三是从严要求、强化监督,加强工程管理人员自身建设。经常听取汇报,提醒督促。基建管理人员严格遵规守纪,廉洁自律。年底,新建“两房”主要工程项目已经基本完工。

  (五)检察队伍素能在常抓不懈中有所增强。坚持把队伍素能建设作为根本,狠下功夫,务求实效。首先,思想政治建设更加注重教育引领。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党总支每两周1次、各支部每周1次集中学习,组织3次大组学习交流。组织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优秀共产党党员先进事迹》,集中观看纪实片《孤岛32年》,组织干警赴“淮海战役纪念馆”“运河支队抗日纪念馆”、贾汪区马庄村举行“缅怀先烈、不忘初心”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增强党性、锤炼作风。其次,机关党的建设更加注重夯实基础。认真学习贯彻《支部工作条例》,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召开1次年度组织生活会和2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总支书记、检察长沙锦瑞2次为党员干警上党课。第三,业务技能建设更加注重专业化历练。采取教育培训、业务练兵、实务与理论研讨等方式,培育专业化人才。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并支持、督促干警按时参加高检院、省院、上海分院和有关方面组织的各类培训和业务讲座;组织人员到上海、南通等地学习环境资源案件办理先进经验;通过“老带新”“师带徒”,促进教学相长;会同法院和公安机关,两次召开环境资源案件研讨会,解决了司法办案中一批疑难问题。

  (六)党风廉政建设在严抓严管中切实强化。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按照省院党组部署的任务要求和省院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承诺书,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计划,细化为10个方面28项具体任务内容,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从严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强化廉政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和党章党规以及最高检、省院颁布的各项禁令,及时传达各级党委、纪委和上级检察机关下发的党员干部特别是检察干警违纪违法案例通报,引导干警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以环境资源案件办理和“两房”建设管理为重点,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并严格执行管案、管钱、管物、管人等各项制度规范,从严从细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认真落实“三个规定”,深入学习领会最高检和省院领导讲话精神,引导干警克服思想障碍,自觉如实填报相关事项。年末,全院填报5项报告内容,突破了“零报告”。注重抓早抓小。坚持院主要领导与其他领导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常态性谈心谈话,分管领导和专职监察员与部门负责人及检察人员针对性谈心谈话,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强化率先垂范。党总支书记、检察长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同时,注重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部署要求,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高检院、省院各项禁令,带头廉洁自律。

  二、几点体会

  总结2019年的工作,感受和体会较深的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必须自觉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行检察职能。“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要提升政治站位,从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去年以来,我们按照中央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契合点,主动服务和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一是积极投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贯彻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集中管辖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优势,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用法律手段保护绿水青山,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跨区划集中办理环境资源案件数量占全省同类案件的17%,6起案件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二是积极维护民营企业发展。认真贯彻中央和高检院、省院关于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先后对涉嫌犯罪的3家民营企业负责人,或不批捕、或逮捕后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或起诉后建议法院适用缓刑。三是积极推动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以开展行政公益诉讼为抓手,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56处,受到国铁集团有关部门的赞扬。四是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战。支持我院干警王明远同志代表省院机关在沭阳县开展驻村帮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受到省委帮扶工作队和省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必须紧紧依靠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做好检察工作。我们坚持不折不扣地贯彻高检院和省院党组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及时向省院报告,积极争取省院领导的关心、指导和支持。去年以来,省院刘华检察长先后3次专题听取铁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铁检工作作出指示。李三顺副检察长坚持审阅我院工作周报、月报、年报,及时听取有关工作和事项汇报,先后就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铁检体制改革研讨、“两房”建设等重要工作,及时予以指导。同时,认真履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就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等,强化督导检查。省院其他领导和相关部门也都对我院工作予以关心、支持。因为有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我院总体工作方向明确,成效较好。

  (三)必须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彰显检察作为。在省院批准我院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之前,我院办理案件数量少、体量小,类型单一,铁检机关的地位和影响也较低。跨区划集中办理环境资源案件以来,我们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力度与效果相统一,司法办案工作越来越受到地方党委政府、执法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关注、认可和好评,铁检机关的权威和影响也明显提升。

  (四)必须积极争先创优提升检察贡献度。秉持“小院勇于大作为”,奋力争先创优。2019年,有1件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典型案例”,1名检察人员被评为全省(十佳)“新时代优秀检察官”,自2017年我院被列入省院机关评比表彰,至2019年,连续3年度被评为省院机关“先进集体”或“嘉奖单位”。

  三、存在问题

  在总结2019年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在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立案督查、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案件的数量还不多,诉讼监督的力度还要加大;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还较低。

  (二)在检察队伍建设方面。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还较为传统陈旧,需要不断创新,针对性、实效性还要增强。

  (三)在检务保障方面。检察信息和宣传工作比较薄弱,检察综合管理还不够精细。

  新的一年,我们将固强补弱、扬长补短,攻坚克难,开拓进取,为全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编辑:王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