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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次检察开放日 | 以法治力量守护野生动植物家园
2024-03-04 10:04:00  来源:  作者:陈小蝶

  检察开放日走进“世界野生动植物日”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第11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悄然将至,野生动植物保护话题再次为社会关注。

  近日,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携手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走进徐州植物园,面向广大绿植花卉商户和来往市民,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为“以法治力量守护野生动植物家园”的“检察开放日”普法活动。

  活动现场人头攒动,保护野生动植物主题横幅和宣传展板直观展示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大意义。检察干警向绿植花卉商户和来往市民发放宣传折页,介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中常见的野生动植物,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倡导群众自觉爱护野生动植物。

  检察官以案说法“君子爱‘兰’也应取之有道”

  “正因有非法收购野生兰花市场的存在,自然就会引发源头非法采挖售卖,这对生物多样性必将造成严重威胁和破坏……”徐州铁检院叶林秀检察官现场以案释法,详细介绍了该院办理的王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野生兰花)这一典型案例,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从野生兰花的生存现状、保护紧迫性以及非法交易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的危害和代价等方面进行了释法说理,并对现场绿植花卉商户和群众的提问一一答疑解惑,积极引导大家了解、爱护身边的野生动植物。枯燥的法律术语变得简单生动、通俗易懂,也让“君子爱‘兰’也应取之有道”的观念更加深入心。

  “‘我们究竟要将什么样的世界交给我们的下一代?’最近热映电影《第二十条》中的这句台词又何尝不是我们每一个人对自觉保护好生态环境该有的反思?‘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绝不是一句口号,大家应一起努力,共同保护野生动植物,用心爱护大自然,才能守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检察官的呼吁,引起了现场群众的共鸣。

  “检察官介绍的案例确实值得我们反思,我们这些商户更应该引以为戒,依法经营,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同时也是保护我们自己,今天真是受到了教育!”植物园经营业主代表表示。

  “今天带孩子来买花,没想到还有意外收获!从检察开放日活动认识了很多野生动植物,尤其是野生兰花,以前还真不知道买卖野生兰花还会犯法,以后一定要从我做起保护野生动植物,给孩子做个好榜样。”市民王女士现场感慨道。

  此次活动吸引了众多绿植花卉商户和来往市民驻足观看、参与互动,《新华日报》、《徐州日报》、徐州广电传媒集团等多家新闻媒体也进行了现场报道。

  编辑:王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