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两年刚被法院判过,如果这次再被抓肯定判得重,我害怕,所以让别人帮我把这事儿都扛过去,我答应不会亏了他。”......
近日,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全、周某振、吴某华3人滥伐林木案由江苏宿迁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全被判处拘役5个月,被告人周某振、吴某华分别被判处拘役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
三个人共同实施的滥伐林木行为,为什么唯独王某全要被判处实刑?
原来,在侦查阶段,王某全一直是以证人的身份出现在本案中。而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周某振、吴某华供述似乎均有所遮掩,作案过程细节也有出入,出于敏锐的职业直觉,检察官怀疑周、吴二人定是隐瞒了部分真相。为查明事实,承办检察官对作案细节进行推理比对,发现存在相互矛盾之处,遂耐心地对周、吴二人说理释法,晓以隐瞒案件事实的利害,经一番思想劝导,二人终于承认,当时共同作案的还有一人——证人王某全!
承办检察官立即退回公安机关追诉漏犯并完善证据。经补充侦查,王某全确系本案共同犯罪人,其于2016年就曾因滥伐林木罪被法院判处过拘役缓刑。因有此前科,王某全担心这次若再被抓肯定会重罚,于是以利益交换诱使同案人揽下全部罪责。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王某全不仅没有逍遥法外,反而弄“巧”成拙被重罚。
检察机关查明,2019年5月,王某全、周某振、吴某华3人在无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共同砍伐杨树118棵,经现场勘验,涉案杨树森林类别为一般公益林,立木蓄积约24立方米。
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以滥伐林木罪对3被告人提起公诉。其中,被告人王某全因存在找人替罪企图逃避法律追究的情节,检察机关对其判处实刑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
检察官提醒:触碰刑法陷危局,主动认罪有先机。聪明莫被聪明误,侥幸心理要舍弃。
(该案滥伐林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