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省院和铁检分院的正确领导下,徐州铁检院认真贯彻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突出高质量和专业化,推进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并形成一些特色和亮点。
一、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着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把集中管辖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强化领导,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果。一是严审细查,确保办案质量。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1件134人(是同期涉铁案件的3.3倍),批捕53件93人,不批捕18件4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85件491人14单位(是同期涉铁案件的13倍),起诉153件367人10单位,不起诉24件82人2单位。坚持书面审查与实地勘察相结合,适时介入重大案件,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多次带队现场勘察,承办检察官多次自行补充侦查,与公安机关共同研判案情,规范侦查取证。今年已起诉环资刑事案件全部获有罪判决。二是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组织开展“蓝天保卫战”刑事检察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办好公安部挂牌督办的5起污染环境案件,有力震慑了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三是准确把握,提升办案效果。坚持办案与服务并重、打击与保护并重、惩治与预防并重,注重恢复性司法、释法说理与法治宣传教育,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中央电视台和江苏卫视对我院办理的有关案件进行专题采访报道,江苏检察在线对我院办理的多起重大污染环境案件进行了“权威发布”。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办理首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刑事案件,取得良好效果。四是强化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今年以来,追加逮捕5人,追加起诉15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9件39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9件,被采纳11件11人。今年4月,我院2015年办理的周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最高检铁检厅评为优秀案件。
二、充分发挥铁检职能,着力维护铁路运输安全稳定。
立足铁检机关基本职能,服务国家铁路建设发展和安全稳定。一是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打击涉铁刑事犯罪。全年,涉铁案件受理审查逮捕27件40人,受理审查起诉29件39人。探索办理涉铁新类型犯罪案件,其中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件3人、伪造买卖武装部队印章案1件2人,伪造企事业单位印章案1件2人。二是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维护铁路运输安全。今年10月,省院印发《关于铁路运输检察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铁检院公益诉讼工作的案件管辖、办理程序、领导与指导等工作机制。我院迅速行动,调研走访辖区铁路线下安全隐患点,认真摸排公益诉讼线索,10月份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两处安全隐患已经整改完毕。其中高检院督办的京沪四线位于徐州市鼓楼区白云山铁路立交桥下一处重点安全隐患,违章建筑面积2900多平方米,涉及住户34户,我院向徐州市鼓楼区丰财街道办事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经过积极协调,及时督促整改,该处违章建筑全部拆除。三是延伸工作链条,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以驻连云港铁路地区检察室为平台,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派员到连云港铁路地区,调研辖区铁路单位治安形势、运输经营情况和铁路企业司法需求,走访辖区铁路线下安全隐患,对调研中发现的中欧班列部分货运列车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问题,及时提出预防建议,得到相关单位重视予以整改。
三、注重专业化建设,着力提高干警综合素质。
坚持多管齐下,加强干警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素能。一是提升思想政治素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院领导带头学习,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解放思想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及学习系列讲话强化“四个意识”专题讨论活动,组织全体干警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干警更新观念,坚定信念,转变作风。多名干警在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类比赛和活动中获奖。二是打造优秀专业化办案团队。今年9月,我院环境资源检察部被省院确定为重点培养专业化办案团队。我们按照上级检察机关有关要求,突出专业化技能培养这一主线,综合运用走出去学与请进来教相结合、教育培训与实战历练相结合等方式,打造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为指导我院环资案件办理工作,邀请最高法喻海松法官来徐讲授环资案件办理法律适用相关问题。支持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在职法律硕士学习,1名干警参加全省检察机关领军人才培训,1名干警在清华大学脱产学习。在办理环境资源案件过程中,重点安排一到两名检察官办理一类案件,总结分析办案难题和解决思路,撰写理论调研文章。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察长亲自抓、领导班子共同抓、专职监察员具体抓,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动落实“一岗双责”。以“两房”建设和环资专办两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定期开展违纪违法案例日常教育、谈心谈话活动,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四、深化司法改革,着力增强检察发展活力。
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对司法改革部署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改革举措,探索跨区划检察改革,促进体制机制转型。一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结合司法办案工作需要,不断完善检察官岗位设置,严格执行检察官职权清单,发挥各类人员作用。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并办理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同时加强司法办案监督管理,促进司法规范化。二是全面实施内设机构改革。今年5月,我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实现“三个到位”:机构设置整合到位,人员分类配置到位,职责明确落实到位。内设机构改革实行“4+1”模式,即4个检察业务部门和1个综合管理部门。实行刑事案件捕诉合一。三是探索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以集中管辖徐州市环境资源案件为契机,继续为跨区划检察改革进行理论研讨和实践探索。今年办理的数起跨境倾倒有毒物质和焚烧废旧电路板重大污染环境案件,都有明显的跨区划特点。我院在办案过程中,认真总结集中管辖环资案件工作经验,特别是在统一司法标准、防止地方干预、与铁路法院改革同步对接方面体现较大优势,为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打下基础,提供有益借鉴。省院以《徐州铁检院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为题刊发推介。
五、加强基础建设和综合管理,着力提升检务保障水平。
一是“两房”建设取得新进展。把“两房”建设作为推进铁检机关持续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质量为本,有力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工程项目主体已经完工,目前正在进行内外部装饰和智能化设计。二是智慧检务建设稳步推进。贯彻落实省院关于网信工作部署要求,“苏检掌上通”、检务保障系统、教育培训系统、集群门户网站运转良好,协调推进“实体检察院”“网上检察院”和“掌上检察院”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新建“两房”信息化。三是检务保障工作规范有序。对现有办案办公用房和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加强车辆、财务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司法办案有序运转。利用“苏检掌上通”和“检务保障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助推服务保障工作便捷化。
今年以来,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和进展,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涉铁案件数量持续减少,铁路刑事检察业务呈萎缩趋势,不利于铁检机关发展。二是随着自侦部门人员转隶、干警相对集中退休,而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后案件数量大幅增加,人员、员额缺口较大。三是检察信息和宣传工作需要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