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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蟒”卖艺成风 非法交易野生动物主犯被判十年
2020-04-09 09:45:00  来源: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作者:若水

  “人蟒共舞”,这种马戏团演出的画面近年在徐州市周边农村盛行,成为民间卖艺人博人眼球进行谋利的手段。而为了演出非法交易蟒蛇这一受保护野生动物则会触及刑律被究责。

  日前,由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麻某平等6人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一审作出宣判。该案由江苏省丰县公安局侦办,系公安部2019年挂牌督办的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系列案件中部分案件。

  2014年至2018年间,麻某平等6被告人在未经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下,为进行民间商演谋取利益,利用微信联系、快递邮寄等方式向他人非法出售、收购蟒蛇、绿鬣蜥等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麻某平非法出售蟒7条、网蟒4条、美洲绿鬣蜥1只,情节特别严重。徐州铁检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起公诉,主犯麻某平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其他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到8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到8000元不等。

  涉案部分蟒蛇因饲养不善死亡,存活蟒蛇被扣押后依法移交徐州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蟒蛇,属蟒科,大型爬行动物,栖居于热带、亚热带低山丛林中,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或《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保护。在未取得《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和《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进行交易,否则将面临刑罚。

  

  

  编辑:王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