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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外温情|参与社会治理 呵护儿童成长
2020-04-01 10:05:00  来源: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作者:若水

  父母服刑会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产生严重影响,尤其会给孩子的心理蒙上阴影,有碍身心发展。父母的过错不应由孩子买单,社会各界应给予这些未成年人更多的关注和关怀,守护他们健康成长。

  今年3月9日,由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史某毒杀野生鸟类案以“云庭审”的形式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当庭以非法狩猎罪判处史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该案的被告人史某有三个未成年子女,徐州铁检院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办案的综合效果,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关切未成年人利益。

  适时必要保护|庭审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培养中小学生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作为新学期第一堂生态法治教育课,徐州市教育主管部门拟组织全市中小学师生在线观看该案的庭审直播。庭审前检察机关已调查了解到,家住睢宁县农村的史某夫妻均无业,且有三个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其中两个女儿在上小学,儿子尚不满一岁,家庭生活困难。考虑到其上小学的两个女儿也会观看庭审直播,徐州铁检院即与睢宁县检察院联系,商请当地教育部门届时暂关闭二个孩子的网络直播课程,最大程度保护了孩子的心理免受伤害。

  针对史某的审判结束了,但与史某有关的人文关怀仍在继续。

  伸出关爱之手|因父母犯罪而陷入困境的未成年子女某种意义上也是“被害人”。虽然刑期不长,但史某的服刑也将给原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增加不小的经济压力。面对这种情况,检察机关并未就案办案,而是主动作为,积极考虑对史某的未成年子女予以尽可能的扶助。

  日前,徐州铁检院副检察长张长征率未成年人检察专办人员赶赴睢宁,与睢宁县检察院共同对已服刑人员史某三个未成年子女进行帮扶,为孩子们送去帮扶金5000元。同时,未检检察官耐心细致地对孩子进行了针对性心理引导,以帮助孩子树立正确认识、形成健康心态。

  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治理时,需要法外温情,积极推动社会对被告人未成年子女进行救济,这既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又有利于服刑人员更好地回归社会, 达到办案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王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