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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划办理环境资源案件成效斐然 ——徐州铁检院3个案例获评全省典型案例
2021-06-13 11:15:00  来源: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作者:检察综合管理部

  “世界环境日”前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举行全省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8个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其中有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代表徐州市检察机关选送的3个案例。这3个典型案例分别为该院办理的非法采矿案、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和污染环境案。

  “以表面合法复垦工程名义掩盖实际非法盗采以及公职人员共同犯罪”,是周某等人非法采矿案的突出特点,检察机关通过自行侦查和强力监督,深刻揭露并有力打击此类新型非法采矿犯罪,且追诉了相关公职人员,促进了当地社会治理。

  作为徐州铁检院办理的特大非法交易海龟系列案件之一,黄某尾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反映了徐州铁检院引导公安机关全链条打击摧毁非法猎捕交易海龟黑色产业链条的过程。针对起诉时无海龟实物使定罪成为难点的问题,该院通过其他证据链并借助专家辅助人“外脑”意见准确认定犯罪,自行侦查追加认定遗漏犯罪。创新提出“诉放分离”模式,调协多部门联动,积极救助放流海龟,修复受损海洋生态链,取得良好效果。案件办理得到最高检和省院领导多次批示肯定,众多中央和省级媒体持续报道并被写入新华社《内参》,推动了国家有关部门将海龟保护级别由二级升为一级。

  污染环境案牵出单位犯罪和职务犯罪线索,江苏A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刘某英等人污染环境案被检察机关抽丝剥茧现出真相。徐州铁检院审查刘某英污染环境案时,通过调取大量书证、证言并进行证据横向比对甄别,撕掉了涉案企业负责人签订假合同掩盖污染环境行为的伪装,成功追加单位犯罪、追诉责任人员。发现一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并移送监察机关。在督促涉案单位有效修复受损环境的同时,对企业负责人宽缓处理,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积极服务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近年来,徐州铁检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利用跨区划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机制,精心办好环资类案件,不断加大对破坏环境犯罪打击力度,同时推进生态修复,坚持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院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注重精品案例的培育打造。2021年5月,徐州铁检院筛选报送的3个案例经江苏省检察院组织条线初审、专家评审、省院检委会审定,从全省13个设区市院上报的44个案例中脱颖而出,全部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编辑:王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