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对拟不起诉的吕某生、张某创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进行公开审查。
经查,2019年12月,在明知鹦鹉系国家保护动物的情况下,张某创向吕某生出售一只鹦鹉,吕某生收购后置于店铺内待售。案发后,该只鹦鹉即被公安机关收缴并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养护。经鉴定,两名犯罪嫌疑人交易的鹦鹉系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的绿颊锥尾鹦鹉,吕某生、张某创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但情节轻微,徐州铁检院拟对其不起诉。按照《江苏省检察机关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工作指引(试行)》要求,该院决定启动公开审查程序。在公开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拟不起诉理由,听取了侦查人员、两名犯罪嫌疑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受邀与会的三名人民监督员组成评议小组,提出了评议意见。徐州铁检院将结合听证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