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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法律意识 审慎购买宠物
2019-12-04 16:44:00  来源: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作者:铁剑

  生活中,人们饲养宠物的兴趣日益广泛,涉猎的宠物范围也不断扩大,从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到水里游的可谓包罗万象,而且只要有卖家就会有买主。许多购买者认为只要市场或网络上有卖就是可以买的,甚至知道可能是被保护动物觉得偶尔买一只玩玩也无妨,这些缺乏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意识的购买者,或不去了解甄别,或抱着侥幸心理,将一些被保护的野生动物当成宠物购买,会使自己的行为违法,甚至触刑获罪。

  徐州市民孙某某,今年57岁,是徐州某大型国企中层领导干部。出于个人喜好,2019年3月3日,孙某某通过微信平台从广州市邓某某处购买一只布氏闭壳龟,并放在家中饲养。因布氏闭壳龟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保护,依照刑法规定,孙某某的这一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经审查了解,孙某某临近退休,因为喜欢布氏闭壳龟才买来作为宠物饲养。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且自愿认罪认罚,遂决定对其不起诉。公开宣告不起诉时,在公安机关承办人以及孙某某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见证下,承办检察官对孙某某进行了训诫,建议其单位予以纪律处分。孙某某懊悔不已,当场进行了深刻反省,表示将增强法律意识不再误入歧途,其所在单位也将督促其认真悔改。

  

  (向孙某某宣布不起诉)

  编辑:王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