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召开全院检察业务人员会议,就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质量和水平进行专题部署。
该院检察长沙锦瑞围绕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结合该院推进铁检机关转型创新发展的目标思路,系统阐释、讲述了做好司法办案工作需要把握的“四个关系”。一是司法办案的“质”与“效”。要在确保案件质量、不发生错案的基础上,提升办案效果与效率。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惩治与预防并重、办案与服务并重,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又好又快,加快工作节奏,实现公正与效率有机统一。二是检察人员的“权”与“责”。要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工作机制。检察官既要敢于用权、勇于担当,又要慎重用权,强化责任。司法办案人员都要履职尽责,权责统一。三是司法行为的配合与监督。外部,既要加强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打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公益,又要充分履行检察机关的特有职能,办案中不忘监督,通过监督促进办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内部,既要全院“一盘棋”,部门之间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又要加强对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抓好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四是业务工作的水平与能力。要把提升自身能力作为提升司法办案的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保证。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目标要求,全面加强素质能力建设。
沙锦瑞检察长用两个多小时的时间,讲解了司法办案工作的相关重点问题。这是贯彻落实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关于领导干部上讲台部署要求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