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受理江苏省新沂市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徐州车务段职工司某某涉嫌贪污罪一案。这是监察体制改革后该院首次受理辖区铁路干部职工涉嫌职务犯罪审查起诉案件。该案系徐州铁路有关部门接到举报线索后移送徐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由徐州市监察委指定新沂市监察委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后移送徐州铁检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职能转隶国家监察机关后,根据《刑事诉讼法》《监察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涉铁刑事案件管辖实际,2018年11月,江苏省纪委监委与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研究会商,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明确:江苏省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铁路徐州地区处级以下干部职工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