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徐州铁检院依法对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2018年5月,被告人赵某与孔某商议,赵某通过微信从吴某(已判刑)处购买一条海波蟒,由孔某收货,其后再将该海波蟒转交赵某饲养。经鉴定,涉案蟒蛇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孔某被传唤到案后,谎称收购蟒蛇是其一人所为,因其供述的涉案细节有多处破绽,被民警识破,赵某被抓获到案。
该院认为,被告人赵某、孔某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系共同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赵某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孔某在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对其欲独自揽罪不如实供述的行为应酌情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