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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地球日 | “青”心守护,“绿”润未来
2024-04-28 15:00:00  来源:  作者:陈小蝶

  地接千万物,球纳百物生。近日,第55个世界地球日将临之际,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姚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在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地宿城新区实验小学师生160余人到场旁听,与庭审“零距离接触”。

  野生兰花 切莫乱采

  该案系徐州铁检院办理的王某非法收购野生春兰案的关联案件,是公安部“昆仑2022”专项行动第九批挂牌督办系列案件之一。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姚某为牟取利益,在明知野生兰花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的情况下,仍在湖北省恩施市盛家坝乡附近山上采挖和从当地村民处收购采挖的野生兰花,其中向王某(另案处理,已判决)出售83000 株,价值约20.6 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公开审判 寓教于“庭”

  承办检察官当庭详细阐述了被告人姚某长达数月的采挖和收购野生兰花的犯罪行为,以及该行为对当地自然环境特别是野生兰花生长环境的破坏后果,并对照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入罪及量刑标准向法庭提出了具体量刑建议。通过庭审教育,姚某进一步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表示自愿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并在野生兰花采挖地从事修复生态环境的公益劳动。法庭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堂,案例是最有效的普法宣传素材。法庭审理结束后,面向旁听师生,检察官、法官以案释法,结合野生兰花的文化价值、稀缺现状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意义,呼吁大家共同了解自然、尊重自然,从而更好地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

  “植物虽然不会流血也不会呐喊,但是它同样是有生命的,是维护地球家园生态平衡的重要元素,同样是地球母亲悉心呵护的‘孩子’。就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只要我们时刻用心保护身边的生态环境,地球母亲就会越来越好,我们也才会生活得更加美好。”检察官的真挚话语引起了师生们的共鸣。

  “今天的庭审让我们老师和孩子们都受到了一场直观深刻的法治教育,相信同学们会从内心更加自觉地树立起保护植物爱护大自然的环保意识”宿城新区实验小学一名老师在现场说。

  在印有“让我们的地球妈妈永远年轻美丽”宣传横幅上,同学们积极踊跃签名,纷纷表示会牢记今天的“法治公开课”,从自己做起,用心保护我们共同的“地球妈妈”。

  编辑:王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