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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杀野生鸟类为食用 徐州铁检院在线出庭公诉疫情防控期间首例涉野生动物保护案件获判
2020-03-10 10:20:00  来源: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作者:若水

  新冠肺炎疫情引发全社会反思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以毒杀方式猎捕野生鸟类,不仅破坏生态系统,被毒杀鸟类尸体内残留药物还会对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危害。更重要的是,野生动物本身携带的病毒,可能在变异后通过密切接触向人类传播造成严重的群发性传染病。

  3月9日上午,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通过互联网远程庭审系统在线出庭公诉被告人史某非法狩猎案,法院采信公诉机关全部指控和量刑建议,当庭以犯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史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庭审理查明,2019年10月14日,被告人史某在禁猎期且未取得狩猎许可证的情况下,以个人食用为目的,在江苏省睢宁县某处将高毒农药“呋喃丹”拌入玉米粒后撒至田地,毒杀野生鸟类63只。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上述鸟类动物中有山斑鸠48只、珠颈斑鸠1只、鸟鸫14只,其中山斑鸠和珠颈斑鸠被列入《国家保护的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该案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出台后,徐州地区首例获判的涉野生动物保护案件,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依法从快从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

  此次庭审以远程云直播的方式进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现场》栏目、央视网、中国网、国际在线、网易新闻、交汇点新闻、今日头条、腾讯网、凤凰网以及徐州市级媒体等三十多家媒体平台同步直播本案庭审过程,徐州市全市中小学和南京农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的师生,以及市场业主、相关机构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同步观看庭审直播,网民观看量达1500万,对强化公众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意识,实现环境资源多元共治全民参与具有积极意义。

 

  编辑:王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