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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生态安全 徐州铁检院首立野生动物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1-03-17 09:13:00  来源: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作者:刑事检察部

  近日,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对相某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立案,并在检察日报“正义网”发出诉前公告。此案是该院立案办理的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该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相某海(男,江苏沛县人)为牟利或食用,在江苏省沛县河口镇、栖山镇等地使用捕鼠用鼠夹改造的狩猎夹猎捕黄鼬15只。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以上涉案黄鼬为被列入《国家保护的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三有动物”。

  徐州铁检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对此案高度重视、及时响应,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依法守护生态安全及公共利益。

  编辑:王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