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铁检院联合睢宁县检察院、睢宁县公安局、睢宁县生态环境局、睢宁县岚山镇政府和徐州铁路运输法院等6家单位,共同推进“10.10”特大污染环境系列案中1处涉案污染物的处置工作。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在处置工作中的责任和分工,互相配合妥善处置100余吨危险废物,以防止污染扩大。
该污染环境系列案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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