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铁检院依法受理方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
2017-11-30 09:20:00  来源: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作者:案件管理科 周庆永

    1127日,徐州铁检院依法受理徐州市丰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丰县某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方某某、李某某、张某某、孟某某、程某某、王某某、霍某某等8人污染环境案。以上犯罪嫌疑人(单位)在未按规定建设水污染处理设施以及没有进行相关环评的情况下,购进工业原料实施酸洗电镀作业,并将产生的工业废水非法排放,严重污染环境。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查中。

 

  编辑:王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