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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到乡村|徐州铁检院就一起非法猎捕黄鼬案件召开听证会
2023-09-16 10:01:00  来源: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作者:环境资源检察部

  9月15日,徐州铁检院就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非法猎捕黄鼬涉嫌非法狩猎罪一案到案发地邳州市召开听证会,针对涉案野生动物价值认定和案件处理意见进行公开评议,促进案件公正办理,普法到乡村,提升村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会议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代表、检察业务专家及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和案发地群众代表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非法狩猎罪入罪标准和需要听证的主要问题。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未取得狩猎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3年2月4日至7日,在邳州市新河镇新集街附近农田,采用下猎夹的方式,非法猎捕“三有动物”黄鼬(黄鼠狼 )20只。随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就该案涉及的“三有动物”无市场交易价格情况进行了说明,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介绍了“三有动物”保护政策和相关行政处罚中价值认定做法,公安机关阐述了“三有动物”保护的刑事政策、价值认定难点。检察业务专家解读了“三有动物”价值认定的法律规定以及认定原则。

  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结合案件情况,经过充分讨论、研究后发表意见,认为涉案黄鼬采用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评估标准和方法核算比较合理,鉴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缴纳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补偿金1.6万元等情节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群众代表表示猎捕黄鼬是违法行为,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现场普法能够让更多群众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编辑:王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