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服务打好净土保卫战,高质效落实省委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近日,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徐州市公安局、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徐州市农业农村局、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签《关于建立涉农用地污染案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徐州铁检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吴秀玲,徐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乔卫东,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综合执法局局长张力,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源等参加会签仪式,徐州铁检院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长征主持。
《意见》制定背景
徐州铁检院在专项调研中发现,3年来该院共审查起诉涉农用地污染犯罪案件44件,在所有涉农用地犯罪案件中占比高达68.75%,其中仅16件以剥离被污染土壤的方式进行了修复,这暴露出农用地被污染形势严峻、土壤修复覆盖率较低且修复方法单一等问题。该院对问题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发现由于行政管理职权分散,导致执法权与修复监管权分离、土壤修复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脱节等,影响了被污染农用地的安全利用。在此背景下,徐州铁检院与四家单位充分研究讨论,牵头起草了《意见》。
《意见》共17条,聚焦切实有效保护农用地资源的主要目标,明确了五家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协作重点,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执法司法协作、业务交流等多项机制,就实施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磋商与公益诉讼衔接、做实行刑反向衔接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要求各家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配合制约,严格依法履行职能,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有效衔接,共同推动被污染农用地的风险防控和修复工作。
徐州铁检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 吴秀玲
徐州铁检院将以会签《意见》为契机,充分发挥集中管辖优势,把农用地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联合各家单位共同推动农用地长远安全利用。希望今后不断加强协作配合,深化成果总结运用,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和可复制的特色经验做法,努力打造多元化、立体化耕地保护、粮食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徐州模式”。
徐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乔卫东
《意见》会签意义重大,是徐州市涉农用地保护历程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五部门形成多元共治生态保护体系,凝聚执法司法之力为土地保护和修复共治保驾护航。要以协作规范化、问题导向化、沟通常态化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徐州市公安局将以此为契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农用地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协同共治,共同守护徐州地区耕地保护红线。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力
要发挥生态环境部门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下一步将以《意见》为依托,主抓农用地污染生态损害赔偿和修复管控工作,全力做好本职主业。
徐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祥
当前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和修复工作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机制不健全、职能部门之间职责边界不清、土壤修复经验不足等等,《意见》的制定能够有效解决办案难题,形成打击合力。农业农村部门将压紧压实责任,积极落实《意见》要求,为切实管控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护和改善全市的土壤生态环境履职尽责。
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源
《意见》的会签对守护耕地和粮食安全、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很有意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主动加强和其他单位的配合,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农用地污染线索,同心协力解决执法司法难题,推动徐州市耕地保护工作更上新台阶。
保护一方净土、守护生态之美是检察机关的责任和使命。此次《意见》的会签,是推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同向发力、优势互补的一次有益探索。徐州铁检院将持续深化执法司法联动,凝聚多方合力,促进全市被污染农用地治理修复水平有效提升,为服务美丽江苏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