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铁检院专题动员部署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办理工作
2017-08-23 09:33:00  来源: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作者:综合管理科

  根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徐州市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批复,徐州市各基层公安机关侦查的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集中由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近日,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就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办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会上,检察长沙锦瑞要求该院参与办案干警树立“六个意识”,提升司法办案水平。一是树立责任意识。从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保障服务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落实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改革重要部署、促进铁检机关改革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集中管辖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树立角色意识。参与办案人员,一方面是专业化办案组织成员,既要主动担当,又要服从管理,精心办好案件;另一方面,还承担其他方面领导、管理或具体工作职责,要继续履职尽责,认真做好工作,做到统筹兼顾。三是树立质效意识。要以案件质量为核心,底线是确保不办错案,高要求是办精品案件。要坚持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既要严格依法办案,又不就案办案;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打击与保护并重。要在保证案件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节奏,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四是树立协调意识。对上注重请示汇报,对外加强联系沟通,与同级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既要监督制约,又要协作配合,理顺各方面关系,营造良好司法办案环境。五是树立勤廉意识。要勤奋敬业,勇于攻坚克难,甘于吃苦奉献;要坚持严格自律,清正廉洁,秉公办案,不徇私情私利。六是树立学习意识。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办案业务,学习相关知识技能;要采取向书本学、向实战学、向行家学、向社会学等多种方式,加快提升司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副检察长魏贤刚宣读了《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关于实施对徐州市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工作方案》,并就抓好办案工作提出了意见。拟承办案件的员额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参加了会议。 

  编辑:王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