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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铁检院依法对一起盗伐重点公益林案件提起公诉
2024-07-31 08:46:00  来源: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作者:周庆永 谢松梅

  近日,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对郭某盗伐林木案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2023年10月28日,被告人郭某明知京沪高速新沂枢纽某地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种植树木归某高速公路公司所有,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织郑某好、徐某等人对涉案地块内种植的杨树进行砍伐,砍伐过程中被高速公路公司管理人员发现并制止。后徐某将砍伐的13棵杨树拉走并出售,获利人民币1500元,剩余8棵被砍伐杨树遗留在现场,现已发还该公司。经新沂市林业局鉴定,被伐的21棵杨树立木蓄积合计为8.7906立方米,涉案地块属于乔木林地,是重点公益林。

  审查过程中,被告人郭某辩解称不知被伐杨树系高速公路公司财产,以为系其亲属所有。办案人员通过走访案发现场,听取高速公路公司意见,核实相关证人证言,全面还原了案发过程,最终查明被告人郭某盗伐省级重点公益林的犯罪事实,并敦促其认罪认罚。为推动生态资源修复,检察机关还就被伐林木补植复绿事宜和林业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后续将做好跟踪督促,确保修复工作取得实效。

  编辑:王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