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执行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 徐州铁检院向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公诉首案获判
2019-11-29 17:12:00  来源: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作者:检察综合业务部

  近日,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某某滥伐林木罪一案,由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一审公开宣判。这是江苏省环境资源审判“9+1” 即全省环资案件由9个环资法庭一审、1个环资法庭(南京环资法庭)二审的机制正式启动运行后,徐州铁检院向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获判的首例案件。

  审查起诉期间,公诉人与承办法官就类案审判规则、证据采信标准、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运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达成广泛共识。同时,耐心向被告人胡某某充分释法说理,在值班律师见证下胡某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徐州铁检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起诉,量刑建议被法院全部采纳并作出判决,以被告人胡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两千五百元。

  

  编辑:王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