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沙锦瑞出庭公诉浙江舟山新和船舶洗舱有限公司等5被告单位、冯友康等20名被告人跨省倾倒油泥污染环境案。徐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徐安欣担任该案合议庭审判长。这起案件是公安部挂牌督办、江苏省睢宁县公安局侦查的案件。
经审查查明:2017年3月至10月间,被告单位浙江舟山新和船舶洗舱有限公司等5家清舱公司,未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为减少处置成本,将船舶清舱过程中收集的1200余吨油泥交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被告人冯友康等人非法处置。冯友康等人将油泥从浙江省舟山市非法运输至江苏省宜兴市、滨海县、睢宁县,江西省万年县,山东省新泰市、莱芜市等地,交由被告单位江苏盐城东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赵守东等人非法提炼、加工或倾倒,致使油泥中的重金属、放射性元素、多环芳烃和病原菌等毒害性物质污染土壤、空气、水质和植被,造成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经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鉴定,油泥为毒性和易燃性危险废物。浙江舟山新和船舶洗舱有限公司、江苏盐城东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5单位,冯友康等20人构成污染环境罪。
庭审中,沙锦瑞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出示了相关证据,发表了公诉意见,提出定罪量刑建议,告诫被告人认罪悔罪,并以案说法进行了法治教育,倡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同建设美丽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