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1日,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对违反国家规定,随意倾倒有害物质,致使公私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的被告人孙某、邵某东、程某、曹某益、刘某亮、李某坡、任某强以污染环境罪向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公诉。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席玉峰到徐州铁检院调研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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